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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妻抓姦 買下床單保證據 跟監百公里

蘋果日報 2011/02/20【吳傑沐/苗栗報導】

他:戴套自慰 她:研究套子

摩鐵門口夫怒撞 送警提告

新北市陳姓建商情人節前夕載女會計,到苗栗縣一家五星級汽車旅館開房間,妻子跟監百公里報警抓姦,警方雖在床上找到精液保險套,陳男辯稱是戴套自慰,女會計則稱「好奇」在床上看保險套。陳妻聞言火大花3300元向旅館買下套房內床單組送交鑑定。因妻子阻擋陳男與女會計駕車離去遭撞傷,妻除提告通姦外也一併控告傷害罪嫌。

警方調查,陳姓建商(40歲)家產豐厚,在新北市推出不少建案,與洪姓妻子(38歲)結婚多年,育一男一女。本月情人節前一天,陳男開車載公司前會計江姓女子(30歲)南下,沿中山高準備到台中洽公,中途從頭份下交流道,一起進到宿園休閒汽車旅館休息。

陳妻當天獨自從台北開車一路尾隨百公里,在汽車旅館外苦等了2個多小時,下午五時許,見到丈夫偕江女在出口結帳,準備開車離去時,她立刻衝上前,用肉身擋車不讓兩人離去,雙方爆發口角,丈夫當場老羞成怒,將她撞倒受傷,手腳多處挫傷,陳妻怒不可遏,報警控告丈夫傷害,和江女妨害家庭,並告丈夫傷害罪。

駕車疲累開房間

警方到場後,經旅館同意下,進到陳男與江女投宿的房間內察看,結果在床舖上的角落,找到一個內有精液的保險套。警訊時,陳男堅稱,與江女沒有發生性行為,還辯,「保險套是我在廁所自慰留下的。」

江女也辯稱,陳男半途說疲累想睡覺,才下交流道到汽車旅館休息,兩人只有聊天;陳有向我求歡,但被我拒絕,後來他在浴室內自慰,我才「好奇」從馬桶旁垃圾桶裡,將保險套拿到床上看一看。

2年前即有曖昧

陳妻完全不相信兩人離譜說詞,又擔心證據會滅失,當場向業者問明價格,掏出3300元將套房內的床單、被套及4個枕頭套全部買下,要求警方帶回仔細鑑定。陳妻向警方說,2年前就懷疑丈夫與江女有曖昧,曾抓姦好幾次,也曾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但都因證據不足,被他們躲過。

對陳妻買下床單,保留證據的作法,警方很肯定,已全部送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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