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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外遇)又見網路男蟲? 披薩店長遭控性侵

TVBS 2008/02/11



台北市一家知名披薩店店長,被女網友指控騙財騙色,女子指稱去年10月和王姓店長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後,第一次相約出遊,就在車上被對方性侵,事後還強迫交往甚至借錢不還,但王姓男子全盤否認,表示自己已經結婚還有小孩,拒絕和女子交往,沒想到對方卻控告性侵作為報復。



一見到鏡頭,遭指控性侵的王姓店長連忙閃躲,坦承和女網友認識也曾一起出遊,但被說成網路男蟲,實在有些誇張。王姓店長:「你喜歡我沒有錯,可是問題我已經有家室,我有老婆,不可能跟你在一起,我說做朋友可以,如果你真的要進一步,不可能。」



說是對方愛不到自己,才以控告性侵作為報復,強調2個人的確曾單獨到外地3天,沒有牽過手沒發生性關係,2人單純只是朋友,但女子指稱王姓店長不但在第一次出遊就性侵,甚至騙了1萬元之後,就不理不睬。



王姓店長:「早就已經還她了,有借錢而且也又寫借據,我是寫借據簽本票都給她,因為她說他怕沒有保障,我說沒關係,我只是一時週轉不過來。」



王姓男子坦承生活工作已經嚴重受到影響,目前也被警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讓各說各話的雙方,在法庭上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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