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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外遇)搭錯線誤認情夫 傻女被坑50萬

中時電子報 2008/01/24  陳佳鑫�台北報導



 黃姓男子誤撥電話給陳姓女子,陳女把黃誤認為其楊姓外遇對象,黃竟將錯就錯向她誆騙50萬元,陳女出面交款,黃還詐稱是楊某派來取款。陳女事後多次聯絡黃未果,俟遇到楊某本尊才知受騙,檢方廿三日依詐欺罪起訴全案。



 巧妙的是,陳女提告後,因懼怕外遇一事曝光,「啞巴吃黃蓮」下不願出庭,檢方抽絲撥繭偵結這起撲朔迷離的詐欺案,待全案真相大白,檢方直說案情充滿人性的黑暗,「頗具戲劇性」。



 扣下妻電話 夫搞鬼當專線



 事實上,黃某使用的電話號碼為妻子申請,黃妻原本要註銷,但他卻以異動書而非註銷書,騙妻子簽下,把電話留下私用。



 檢方調閱該電話資料,發現通話及繳款正常,遂將申請單等資料上的黃妻的簽名送調查局比對,發現都是黃妻的筆跡,傳喚她到案。



 黃妻因不知丈夫暗中搞鬼,矢口否認犯行,檢方認為她扯謊,向法院聲請羈押,幸法院諭知3萬交保,黃某良心不安才供出全案真相。



 檢方偵查,46歲黃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且婆媳關係也不佳。去年間,黃妻想將一支電話號碼註銷,但黃某想留下私用,作為與母親「報告」妻子行為的「專線」。



 他趁妻子忙於照顧兒子之際,匆匆請她簽下申請異動書,把電話留下私用。去年七月,黃某誤打陳女的電話號碼,陳女誤認黃就是外遇的楊姓男子。



 詐欺提告 出軌婦不敢出庭



 黃竟將錯就錯,和她大說「鹹濕話」,陳女心花怒放,黃事後三度撥話與陳女交談,陳女因常往來國內外,遲未遇到楊某,誤信黃就是楊。



 兩人竟愈說愈高興,黃某索性詐稱需50萬元週轉要陳女幫忙,陳女出面交款,黃還詐稱是楊派來取款,陳女誤信下交款。



 黃某得手後避不見面,陳女多次聯絡他未果,俟遇到楊某本尊要求還錢,楊還一頭霧水,陳女才知「被人坑了」,憤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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