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與溫泉會館董座外遇 越南女子離婚收場

自由時報 2010/12/15

媒體報導,台北市一家溫泉會館的已婚楊姓董座日前與越南籍武氏女洗碗工偷情,武女丈夫抓包後憤而告上法院,檢方於9月底將楊董、武女以通姦罪起訴,而武女丈夫所提出的離婚官司,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判准。

 57歲的楊董不但一手創辦自家溫泉會館,還跨足精品旅館市場,他對心儀女子一向出手大方;而9年前年僅18歲的武女嫁給台灣一名田姓男子,武女於93年間到溫泉會館當洗碗工,年輕貌美的她吸引楊董,即使在武女離職後,楊董仍與她有頻繁接觸。

 95年情人節晚上,楊董與武女偕同前往台北縣一家汽車旅館約會,被田男捉姦在床,現場雖發現按摩棒及一團衛生紙,但兩人否認通姦,衛生紙也驗無體液,兩人獲不起訴處分,當時武女曾在警局簽下切結書保證不會再犯,也取得老公原諒。未料,武女之後仍多次與楊董在餐廳約會,而田男也聘請徵信社人員暗中追查,並在今年元月間於某旅館發現楊董、武女開房間,報警抓姦。

 田男在妻子與楊董一次疑似車震後,趁妻子不注意偷藏妻子內褲,並在士林地檢署開庭時,當場拿出兩條內褲當證物,罪證確鑿,楊董、武女被依通姦罪嫌起訴;至於離婚官司,高院法官根據田男證詞,認為武女經常夜不歸宿,棄家庭與小孩不顧,還與前老闆發生情愫,判准兩人離婚。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感情婚姻調查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