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男抓姦被情夫關門夾傷 不告通姦告傷害

壹蘋果 2010/12/09

越南籍阮姓男子(25歲)今年5月與陳姓越南女子到中壢中央飯店幽會,陳女丈夫楊男來抓姦,在房間門口拉扯時右手指被門夾到骨折,阮趁機逃逸。楊男沒告阮通姦但告傷害,當時陳女帶著4歲女兒一起到飯店,法官傳女兒作證,她說當時哥哥(指阮男)關門夾爸爸的手,我有看到他們都在生氣,媽媽也在旁邊。法院審理後判阮男拘役50日。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感情婚姻調查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