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垂涎小姨子…串通情婦 逼當性奴隸

聯合新聞網 2007/07/20 記者: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桃園縣張姓男子迷上小姨子姿色,涉嫌與情婦串通,用演出活春宮等「垃圾步」勾引,性侵小姨子得逞,還逼她當性奴隸四年;事後再誤導妻子控告親妹妹妨害家庭,被檢方揭發亂倫內情。法院昨天開庭,他聲稱是兩情相悅,法官將擇期再審。



桃園地院調查,四十二歲張姓男子去年被查出性侵小姨子後遭檢察官聲押獲准,檢方今年初起訴張姓男子並求刑十二年;同案情婦劉姓女子也被訴。張至昨天仍未交保,他的小姨子已念高中並搬走。



院檢調查,張姓男子的太太在外工作很少回家,九十一年間,小姨子讀國中兼照顧行動不便父親,住進姊夫家;當時張姓男子瞞著太太,和小姨子的劉姓表姊(廿五歲)有姦情,他見小姨子有美色且年幼可欺,乃串通情婦設計性侵。



法院調查,劉姓女子假藉教導少女騎腳踏車,自後撫摸小女生胸部,張「正好」目睹,並以「哦,妳是同性戀」指摘小姨子,進而恫嚇「和我發生性行為證明不是同性戀」被拒,仍藉詞要向親友公開她同性戀的事來威脅,少女仍不答應。



張姓男子和情婦持續遊說小姨子「性交沒什麼、是很快樂的事」,並設計在少女面前表演活春宮,劉姓女子為維繫兩人姦情,一直配合演出,幫張姓男子性侵得逞,並拍下小姨子裸照做要脅,逼使小姨子做他的性奴隸達四年。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感情婚姻調查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