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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馬上風」猝死 偷腥男佔8成

自由時報 2010/01/09

性行為到底是不是猝死的危險因子?其間的關係需靠法醫解剖確認;相關的研究統計不多,只有早期幾個日本和德國研究,但是都有相似的結論,性行為中,死亡的發生率為0.6%到1.7%(每百人猝死經解剖認定),且多數(約8成)發生在婚外性行為的男性,其中2/3死因是心臟病;婦女的發生率較低,腦出血是最常見死因。

極少數心血管疾病患者的確可能因性行為太過激烈,促發心肌梗塞、心律不整,甚至猝死。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事件的主角只有一半以前有心臟病史,通常一位50歲健康中年人在日常活動中,心臟病發的機會約百萬分之一,如在性行為則微增到百萬分之二,且多在性行為兩小時後。如果是一名冠心病患者,則上述機會將增加10倍,但百萬病人中,約20至30人。

同時根據統計,因為性行為誘發心肌梗塞的比例不超過一%;而且平時有運動習慣的患者更不易發生,但有個重要前提就是指正常的性行為而言(相對不正常的性行為包括婚外情、同性戀等)。

根據研究心臟病發後,只有1/4的病人持續有正常的性生活,其原因很少是性行為導致的症狀(如心絞痛、呼吸困難),而是害怕(發作)、沮喪和另一半的焦慮、罪惡感,因而喪失性慾。然而很少心臟病人針對其性生活就教於醫師,醫師也鮮少主動提及,但這卻是重要的課題。醫師有必要對個別病人作危險分級,應鼓勵低、中危險群患者恢復過正常的性生活。

目前已有「普林斯頓準則」作為依據,其實做愛也是運動的一種,性行為所需耗費的能量不大,性高潮時,人會出現心跳加速、血壓升高的生理反應,如與自己的老婆交歡,增加的心率很少超過110下(每分鐘),血壓也很少高於160毫米汞柱,事實上只相當於爬兩層樓階梯;但如與情婦往往會超過130下,血壓也會暴增。額外的體力透支也不是主因,過度興奮與罪惡感才是導致性行為中,心臟病發更重要的原因。因放縱過度、不合時宜地過性生活,就可能增加「馬上風」的機率。

無論是否已有心臟病,忠實地堅守配偶才是預防性行為中,心臟病發的最好方法。(作者為羅東博愛醫院心臟科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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