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Cases


法律常識


妻拒1邊1國 為妾休妻被駁回

自由時報 2009/10/05

〔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周姓台商丈夫在中國包二奶,妻子試圖帶小孩緊跟到對岸冀能消弭裂痕未果,雙方爆發激烈爭吵,丈夫終坦承外遇,還要求「一邊一國」和平相處,妻子無法忍受向公司投訴,反遭丈夫以擾亂工作訴請離婚、要求100萬元財產,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丈夫破壞婚姻應負責任比妻子來得大,駁回離婚請求。

周姓男子與妻子在82年結婚,婚後育有一子,89年轉往中國發展,妻子在91年間懷疑丈夫包二奶,曾帶著兒子一起到中國同住,但同住3個月期間又被丈夫以影響工作送回台灣。

93 年間,妻子陸續在丈夫的電腦及手機裡發現與中國女子親密對話及簡訊,還接到對岸女子嗆聲電話,氣憤之下,打越洋電話質問,丈夫始坦承外遇,並要求「一邊一國」和平相處,妻子無法忍受,打電話向丈夫公司上司投訴,沒想到丈夫以此理由反控妻子影響家庭生活美滿,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要求分得妻子名下房子財產 100萬元。

妻子帶著丈夫與中國女子親密往來的證據,上法庭向法官喊冤,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丈夫破壞婚姻應負責任遠大於妻子,沒有理由訴請離婚,因此駁回請求。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感情婚姻調查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法律常識】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