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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住院偷腥 情夫藏棉被

婦住院偷腥 情夫藏棉被
9歲女撞見揪姦情 誆被性侵不起訴

蘋果日報 2008/7/2

【潘岳╱宜蘭報導】宜蘭一名婦人生病住院,不顧九歲女兒在旁,半夜竟把吳姓情夫找到病房幽會,護士進房查看時,還把情夫藏在棉被裡。姦情曝光後,婦人指控是對方跑到醫院強姦她,但檢察官認為是她為掩蓋姦情謊稱被性侵,昨將吳不起訴處分。

大膽行徑

紅杏出牆的婦人(二十八歲)是越南人,十年前嫁到宜蘭,和丈夫育有一個九歲女兒,疑似和婦人發生不倫戀的吳姓男子(三十八歲),則是她的鄰居。

檢方查出,今年一月,婦人因病住進宜蘭市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她女兒則常於晚上陪伴。一月二十七日凌晨,值班護士發現婦人的女兒邊哭邊走出病房,護士問她發生何事,女童也不回答。後來,女童又哭著走出病房,護士於是打電話通知婦人的丈夫,再追問女童時,女童才童言童語地說:「有陌生叔叔躺在媽媽病床上。」

討客兄討到醫院

護士趕到病房查看,看到婦人躺在病床上蓋著棉被,一付若無其事的樣子,但明顯看出棉被裡還躲著一個人,因為婦人沒有求救,護士只好離去。

後來,吳趁機離開病房,而婦人的丈夫也匆匆趕到,雙方還在醫院走廊照面,婦人的丈夫進病房發生妻子竟在病房胡搞,氣得大罵妻子:「討客兄討到醫院來。」

男稱探病怕誤會

婦人事後控告吳,涉嫌於當晚探病時,強行用手指插入她的下體;她還聲稱,去年底也曾經三度被吳載到汽車旅館性侵害。而吳應訊時否認兩人有任何不軌,強調當晚他真的是去探病,因怕婦人的女兒誤會亂講話,才躲進婦人棉被裡。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認定婦人是成年人,不可能乖乖地跟吳到汽車旅館,加上她若在住院被性侵,大可向女兒或護士求救,卻將對方藏在棉被裡,實在不合常理,認定兩人親暱程度超乎尋常,婦人的指控不是事實,因此將吳不起訴。至於兩人在病床上到底有沒有發生性關係,檢方並未加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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