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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三離家不歸 妻怒休夫
〔自由時報 記者楊國文/2014年4月14日 台北報導〕
已婚簡姓男子有了小三,和妻子過著長達5年的無性生活、甚至離家不歸,簡妻訴請離婚。法官發現小三在簡訊中暱稱簡男「老公」,且曾說「萬一中了,(小孩)就生下來…」故判准離婚。簡男需按月支付兩個小孩的撫養費各1萬8千元、簡妻精神慰撫金20萬元等,全案定讞。
簡男擔任一家公司的主管,91年結婚,與妻子生下1子1女,簡妻婚後成為全職家庭主婦。簡妻指控,結婚第7年起,丈夫時常深夜11、12點才回家,回來後不是猛傳簡訊、就是倒頭就睡,和她幾乎沒有交談、也無性生活,稍不如意就打罵小孩。
簡妻說,前年5月,丈夫以工作忙碌為由,離家不歸,不久甚至傳簡訊要求離婚。
簡妻表示,早就知道丈夫和一名賴姓女子偷情,也掌握兩人在網路上的親密對話;她為了家庭裝聾作啞,如今無法再忍耐,主動訴請離婚,要求丈夫支付兩名子女的撫養費等。
高等法院依賴女暱稱簡男為「老公」等私密對話內容,認定兩人有婚外情,簡男是造成婚姻破裂主因,判簡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