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
中國時報 2011/02/21【黃文博】 某國立科技大學系主任,搭上年輕的女研究生助理,被有副教授頭銜的妻子抓姦在床,兩名通姦男女,除了各被判兩個月的徒刑外,妻子還提出民事精神賠償三百萬元,但一、二審法官均認為,系主任與助理通姦時已與妻子分居,均判賠卅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