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
Cases


真實案例


網路性愛稱外遇 人妻翻供還清白

NOW news 2010/03/22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男子與人妻「網愛」,遭女方丈夫控告妨害家庭,由於人妻一審時自承外遇,導致男子被判有罪,上訴後女方卻翻供說,是丈夫教唆她咬對方入罪,二審法官判決男子無罪。

被告曹姓男子表示,他與黃姓女子都是在一對一聊天室「想像」做愛,沒有實際性行為,97年突遭黃女丈夫林姓男子控告妨害家庭,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一審時黃女自承外遇,指證曹男胸口有手術疤痕,且2人10次外遇都在土城汽車旅館,但法官沒有勘驗他的身體特徵,甚至查不到黃女指稱的汽車旅館,竟被判6個月徒刑,黃女則是3個月。

全案進入二審後,黃女改口稱丈夫教唆,加上法官勘驗曹男胸口,確無手術疤痕,改判2人無罪。曹男因此反告林姓男子誣告、詐欺,但檢方認為,林男是根據2人曖昧電子郵件及黃女自白而提告,屬「合理懷疑」,偵結不起訴,曹男不服聲請再議,被高檢署駁回。

林姓男子強調,他沒有教唆妻子設計對方,否則為何連妻子都告?他說自己才是受害者,至於求償金額是依律師建議,既然刑事判無罪,民事求償也可能不會准,怎能說他詐財?

Professional team

您需要有力、有效、專業的協助,感情婚姻調查以我們的在法律面的專業、案件的經驗、人員的素質向您驕傲地保證,我們絕對能掌控、分析、處理案件。

上一篇】 【返回真實案例】 【下一篇
電話諮詢LINE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