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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課後補習 和師丈戀愛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2009.08.11

北縣一所國中女導師課後招攬學生到家裡補習,未料班上一名女學生竟與女導師的丈夫談戀愛,兩人在女導師臨盆當天,還差點發生性關係,師生成了情敵,女導師的丈夫昨天被板橋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六個月。

據查,這名女導師在住處開家教班,招攬班上學生課後補習,她丈夫吳姓男子也擔任家教班老師,共有10幾名學生補習,其中一名國三女生心生愛慕,曾向師丈示愛,吳也沒有拒絕。

女導師今年二月14日晚間即將臨盆,先到醫院待產,她丈夫在家幫學生上課,吳等其他學生離去後,與女學生到房內脫光衣服互相愛撫,正要發生性關係時,恰巧女導師打電話給丈夫叫他晚上不用到醫院,隔天再來就好。

吳姓男子或許因為接到太太電話而踩煞車,中止與女學生發生關係,但仍繼續在房內談戀愛,吳還用嘴巴含巧克力餵食女學生方式親吻,女學生回家後把這些經過寫在日記上,甚至還寫「想與吳老師再來一次」。

後來,女學生母親看到女兒日記抓狂,帶著家人衝到醫院找還在做月子的女導師理論,女導師才知自己竟然引「羊」入室,但女導師稱丈夫是被害人,是女學生勾引她老公。

板橋地院以「行為卑劣」形容吳姓男子的犯行,但是,考量吳並沒有前科,而且犯後悔悟,只輕判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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