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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女師為師生戀離婚 17歲生陷通姦官司


自由時報 2009/02/11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去年高雄市某高職傳出的師生不倫戀,因女老師和男學生統統不承認發生姦情,全案在司法偵審上,尚無具體進展。但女老師已因此遭簽報行政處分,至於男學生則專心準備今年的大考。

高雄市一名35歲英文女老師和17歲男學生去年在網誌互留:「好想念你的按摩和親吻」、「因為是第一次嘛!難免會有點緊張!」等曖昧字眼,遭女老師的教授老公發現,這起不倫戀才曝光。

男教授因此和女老師離婚,事後並控告17歲男學生涉嫌在前妻和他婚姻關係存續中通姦,全案目前仍在司法偵審中。

據了解,17歲的高中男學生是去年初於部落格中對女老師抒發愛慕情愫,女老師也熱情給他加密回應,雙方感情因此加溫,並疑在去年5、6月踰越師生分際。

男教授指控,之後的每周三下午,似乎變成這起師生不倫戀的偷情日;這段「水曜日的愛情」清楚地記載在男學生的網誌中。

男教授則是去年7月在家中電腦上,從太太部落格,赫見老婆和男學生鹹溼露骨的對話一句又一句,妻子雖辯稱:「是和學生間的好玩行為,內容全是好玩寫出來的,無實際行為。」但夫妻倆還是因此離婚。

男教授並偷偷錄下逼問前妻︰「有無和對方上床?」前妻回稱「兩次」的自白,作為控告兩人通姦事證,但警方表示「自白」並不能當作論罪依據,經傳訊女老師和男學生,兩人統統不承認。去年12月間,男教授並出席一場「不適任教師座談」,現身說法指控前妻涉嫌和學生不倫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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