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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在車上做愛很刺激... 臉書留言洩姦情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
沈姓婦人婚後與何姓前夫的軍中江姓同袍通姦,因臉書鹹濕對話被前夫抓包,
但她在面對檢方提問時,一再替江男脫罪,堅稱「我們只有愛撫!」
基隆地檢署在江男被法院依通姦罪判刑4月後,昨依偽證罪嫌將沈女起訴。
起訴書中指出,何男發現江某留言給前妻:「我只知道每一次都是我最珍貴的回憶,
在車上做愛真的很刺激,感覺也很棒,只是我太不小心了!」
何男前妻沈女則回應:「沒關係!下次如果再這樣我也不會去吃藥了!」
沈女更露骨地說:「我想要趕快幫你生個小江江,我不想管那ㄇ多了啦…」等語。
沈女辯稱,她有在自己臉書留言,但已經與何某離婚,矢口否認通姦,
還說文字訊息是打好玩的、開玩笑,只有愛撫,並不是真的有發生關係。
江男則說,與沈女只是普通朋友,聯絡只有聊聊家庭、工作的事情,不知道為什麼有那一些對話。
基隆地院認為,雖然無抓姦在床,查獲兩人沾有精液等通姦鐵證,
仍依兩人在臉書與手機簡訊內鹹濕對話,依通姦罪判處江男4月徒刑。
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