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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
異想天開 偷妻手機控通姦 夫挨告
蘋果日報 2011/04/19【都會中心/高雄報導】
「蒐證」盼贏離婚官司 先惹竊盜罪
高市一名與分居老婆打離婚訴訟的男子,竟然為了求贏得官司,以懷疑老婆外遇為由,趁隙偷走老婆的手機與筆記本,企圖把手機內的簡訊與筆記內容當成「證據」,並且在老婆發現後還拒絕歸還,遭老婆憤而控告竊盜,男子離婚官司還沒打贏,先吃上竊盜罪嫌的官司。
警方調查,嫌犯林暉晏(26歲,有妨害性自主前科)與同齡的曾姓女子婚後感情不睦,兩人去年1月分居,曾女帶著兒子搬回左營區娘家,雙方正在打離婚官司。
佯探兒偷翻皮包
警方表示,前天下午5時許,林暉晏來到曾女娘家,以探望兒子為由進入屋內,雙方雖未發生爭吵,但林男卻趁曾女幫兒子洗澡時,偷走她放在皮包內的2支手機與一本筆記本後離去。
曾女幫兒子洗完澡後,發現放在皮包裡的手機與筆記本竟不見,曾女欲找林男詢問時,發現他已經離開。
疑妻偷交男朋友
曾女懷疑手機與筆記本被林男拿走,打電話質問並要求林男歸還。
林男在電話中向曾女坦承:「(手機、筆記本)就是我拿走的!」但卻拒還,並聲稱他懷疑曾女偷交男朋友,要將手機與筆記本當成證據,向警方告發曾女涉嫌通姦;曾女聽了氣得當場報警。
左營分局新莊派出所獲報後,打電話聯絡林男到案時,他正帶著手機與筆記本前往苓雅分局三多路派出所,欲報案控曾女通姦;林接獲新莊派出所電話通知,便立刻轉往新莊派出所說明。
拿筆記欲當證據
警方說,曾女看到林男走進新莊派出所,當場氣得大罵:「為什麼要偷我的手機跟筆記本?」林男也回嗆稱曾女外遇,雙方一度在警局內爭吵。林男對警方表示,他懷疑曾女外遇,想把曾女的手機簡訊與筆記內容當成提告證據,所以才趁機偷走手機與筆記本,曾女堅持對林男提出竊盜告訴,警方訊後將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